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际生活区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两个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XHZX(FW)2023-005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际生活区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两个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FW)2023-0055
项目名称: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际生活区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两个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112.48703万元
最高限价:112.48703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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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12.48703 | 112.48703 | 工程勘探服务 | 津北公路(驯海路-旭阳路)改建工程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国际生活区河道及景观绿化工程等两个项目桩基检测服务一项 |
合同履行期限:跟随项目进度实施,服务期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办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桩基检测)及《CMA计量认证》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到 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现场获取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且查询显示有效,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科技大厦201-2(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临港商务大厦A座401
联系方式:022-66619765/022-84906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
联系方式:13012285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012285687
采购文件下载
桩基检测项目需求书.doc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