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3-02-21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货种为钢铁、矿石、矿建材料及集装箱,2030年预测年吞吐量为1100万t,拟建设2000吨级散货泊位5个、2000吨级杂货泊位8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6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工程,岸线总长度为1484.8m,年通过能力为1438万t。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
招标范围: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工可、工程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与工程有关的含:航道影响论证报告、通航安全影响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岸线批复、节能评估报告、职业病评价、安全预评价、消防设计专篇,全部内容并报送审批,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投标人资格、业绩、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业绩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2)、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4)、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内河码头工程设计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 5 中显示的交/竣工日期、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厅网站下载)。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 3 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 2022年 11 月~2023年 1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本次接受联合体招标,本项目禁止转包,不予许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东方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秦邮路
联系人:雍志军
电话:13773303000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方式:倪阳15952515963
邮箱:516319905@
8、其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2月 2 1日 17:00 至 2023 年 2 月28日 23:59 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3 月16日上午 10:00 时整。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 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8]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f、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不予认定。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服务费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09379253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g、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 10:00 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h、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上午 10:00 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i、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2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