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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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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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凤发改投资【2022】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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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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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主
|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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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融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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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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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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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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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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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3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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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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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302-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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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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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 29926.8 ㎡,其中地上部分 23011.74㎡,地下6915.06 ㎡(含人防)。拟新建建筑3栋,其中检验试验楼约4540.39㎡,应急综合楼约5452.53㎡,健康指导综合楼约 12891.8㎡。建筑限高30米。项目功能为健康指导、疾控预防、卫生监督、职业病检查、综合仓储、行政办公等;本项目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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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
| 约13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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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结束(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不因建设期增加而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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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接受发包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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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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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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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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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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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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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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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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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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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3年2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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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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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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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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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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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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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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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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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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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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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34442;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账 号:122300010400142010000000009;
③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18123103954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监理”(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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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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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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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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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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