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3022023000013
二、项目名称: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四川南充景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南充市顺庆区迎风路 | 下浮:5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南充景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 中标人为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垃圾中转站设备提供维修维护服务。 | 1、维修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定并执行相关规范、标准。
2、响应时间和要求
维修供应商保持24小时维修联系电话畅通,接到采购方维修要求后,20分钟内响应,在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现场。5小时内拿出维修方案并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维修。
2、维修要求(实质性要求)
1)维修供应商接受委托维修时,应编制维修项目明细表,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必须经采购方核实确认。
2)维修供应商应在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以及维修时限,并要充分征求采购方的意见。
3)维修完毕后,维修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结算维修费,并填制《结算单》,并加盖本厂公章后,送采购方。
4)维修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报修清单》进行检查、核实,对检查中发现无需维修和保养的项目,应告知采购方并在《报修清单》中注明;对发现《报修清单》所列项目以外问题的,应告知采购方,经采购方同意维修并补填《报修清单》后,方可实施维修。维修完成后,采购人派员核实后予以确认。
5)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将旧件交付采购方,以便采购方核实。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的,维修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异常损坏或设备机件事故的,由维修供应商负责。
6)在维修过程中,对产生的废油、危险废物必须进行收集、无害化处理。
7)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考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验收时间、期限、方式和标准等相关验收事项,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等相关规范、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 4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发(采购人代表)
、
谢建华
、
张文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
地址:
顺庆区金鱼岭路288号
联系方式:
13990880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双塔街13号绿地中心4号楼5楼
联系方式:
0817-2238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虹
电话:
0817-2238068
南充市顺庆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2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四川南充景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pdf
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