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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总部空调系统改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总部空调系统改造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
国拨■自筹
£
国拨
+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总部空调系统改造。
2.2
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峨眉市绥山镇佛光路
800
号。
2.3
项目概况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区
1#
楼(
5
层除外)及
2#
楼,项目总建筑面积
7957m
2
。项目建设地点西侧为城市主干道(佛光东路);南侧为城市次干道(万福东路);办公区入口在西侧,与佛光东路连接。办公区内设置十字交叉的两条主干道,东西向主干道从入口进入直达总部办公区
1#
楼和
2#
楼,主干道宽
10m
。
1#
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局部地下室,地上共四层,层高
4.2m
,局部五层,层高
5.4m
,总建筑高度为
22.2m
,总建筑面积
6203.4 m
2
。本次空调改造范围为其地上一至四层,改造面积为
5365m
2
。
2#
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三层,一层层高
4.5m
,二、三层层高
4.2m
,建筑高度
13.5m
,总建筑面积
2691.75 m
2
。本次空调改造范围为其地上一至三层,改造面积为
2592m
2
。
项目建设地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水、电等设施均具备。
项目采用全直流变频风冷多联机空调系统替代办公楼现有空调系统,利用多联机空调施工安装方便、运行可靠、智能控制、高效节能等优势,实现自动、制冷、制热、除湿、送风等多种运行模式,满足办公区工作人员的舒适性、方便性的要求。
全直流变频风冷多联空调系统主机采用空气源热泵室外机,夏季制冷,冬季制热,设置在各办公楼屋顶。
1#
楼室内机均采用紧凑型低静压风管机,
2#
楼室内机均采用四面出风天花机。
2.4
计划工期
2023
年
3
月
30
日――工程计划开始施工;
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为总部办公区
1#
楼、
2#
楼空调改造工程、配套电气工程、土建及附属工程、室外工程等。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配合项目验收等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1
)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
2
)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临时堆场、卸货、二次倒运、保管、防护和管理,以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
3
)本工程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办公区
1#
楼和
2#
楼空调室外机基础、屋面留洞、屋面防水层恢复、室内局部吊顶拆除及恢复、配套室外工程等。
(
4
)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空调室内机、室外机、冷媒管道、凝结水管道、供电系统、自控系统等);
(
5
)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
(
6
)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6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中的标准和质量要求,且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
总体工程达到项目批复的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
,
各分部分项、单位、单项工程均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次采购(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它要求:
(
1
)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至少具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带空调系统的
EPC
总承包项目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30
分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7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800
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区辅楼
210
室
_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
5.1
,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
)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800
号
邮编:
614200
联系人:马继薇
电话:
0833-2215892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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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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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2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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