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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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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06
二、项目名称: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蜀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孵化三栋501
1,8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蜀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芦山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1.参加图纸会审会议及对应的造价测算工作;
2.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签证)的资料复核、测算,协助采购人完成造价变化的备案/审批手续工作;
3.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审核工作;
4.对涉及索赔费用事项的复核及相关资料收集;
5.对需核价材料(设备)的提供咨询成果,按采购人程序完成备案手续;
6.按采购人要求编制(更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月动态》;
7.根据本项目概算、施工合同、投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施工图纸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8.参加图纸会审及重大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会;
9.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
10.审查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材料差价调整、索赔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11.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12.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等),按工程及支付节点将进度款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审核;
13.收集涉及费用的方案、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等;
14.对能影响到造价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
15.为采购人材料认质认价提供审核参考,对材料调价、政策性调差等合同执行事项进行审核;对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参与询价;
16.对新增材料、新材料、新技术、新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
17.对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零星施工、返工、迁改等项目进行造价审核;
18.配合采购人对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19.采购人所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有关的事宜(不含竣工结算审计)。
20.审核竣工结算;
2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1、成交供应商须确定1 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联系,并协调、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固定1名土建和1名安装造价专业人员以满足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需求,以上人员根据工程进展节点和实际工作开展的需求,根据需求到场服务。
2、上述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工作组织:
3.1成交供应商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3.2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
3.3成交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3.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5成交供应商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审计完成为止(预计约为730日;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项目可同时开工建设,也可分批次开工建设,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分批次开工建设按完工一批、验收一批、移交一批、结算一批的原则执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1,8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雷
、
郑显邦
、
代正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3000元。?2.账号信息:账户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289?0768?1810?101联系电话:0835-289977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3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182623210200000274[2023]00007,二、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6529748。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芦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
芦山县芦阳镇东风路203号
联系方式:
13508165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联系方式:
0835-289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洪志
电话:
0835-2899779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2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成都市蜀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pdf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
“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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