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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吉林
发布时间:
2023-02-22
详细内容:

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JLSH-ZXSJ-2023-FW-0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招标项目己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关于推动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乙烯装置开工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油炼化函【2022】54号、关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二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物装【2022】145号、《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三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2023〕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10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主要由预分馏、一段加氢、二段加氢、稳定塔、C5加氢、辅助系统等部分组成;

(2)45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主要由芳烃抽提、芳烃分离及配套公用工程三部分组成。

(3)乙烯厂小总体主要内容包括:外管廊、酸碱罐区、乙烯罐区、新区碳四罐区、新区原料罐区、新区石脑油罐区、新区乙烯循环水站变电所、东部新区中心控制室、循环水场、地面火炬(高压+低压)、新区聚乙烯包装及仓库、现场机柜室、消防水站、第二事故缓冲池等。

(4)空分装置主要内容包括:空分管廊、空分单元-压缩机房、预冷纯化区、膨胀制冷及冷箱分馏系统、后备系统。

(5)联合碳四装置主要内容包括:20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2万吨/年MTBE单元、6万吨/年1-丁烯装置等部分组成。

(6)350吨燃油锅炉机组主要内容包括:350吨燃油锅炉、50MW抽背压机组及公用工程等部分组成。

(7)电石厂小总体主要内容包括:中心控制室、管廊、消防水站、空压站、66kV变电所、热力站等部分组成。

(8)有机合成厂小总体主要内容包括:中心控制室、高架火炬、冷冻站等部分组成。

(9)动力一厂小总体主要内容包括:凝结水精制单元、乙烯焦油罐区等部分组成。

(10)电力架空线主要内容包括:吉林供电公司吉林东、铁东一次变至公司新建东部220KV变电站的220KV线路等。

1.3计划工期: 暂定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8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东部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联合装置、乙烯小总体及中部空分等3套装置、电石厂等3套小总体桩基检测工程招标项目桩基共11924根桩。其中,100 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929根桩; 45 万吨/年芳烃抽提联合装置1223根桩;乙烯小总体桩基2100根桩;空分装置836根桩; 联合碳四装置1968根桩;350吨燃油锅炉机组215根桩;电石厂小总体桩基2837根桩;有机合成厂小总体桩基1227根桩;动力一厂小总体桩基465根桩;电力架空线124根桩。

计划桩基检测数量共3349根桩。其中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77根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52根桩;水平静载试验:46根桩;低应变完整性试验3074根桩。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检测桩工作量为准,进行据实结算。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 无 。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最低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2.3.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4.报价方式:本工程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版)为计价依据,实行让利报价,让利不低于25%。

2.5.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

3.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3.1.项目的地理位置及现场条件等以实际为准,工程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3.2.合同采用中国石油标准合同文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桩基工程检测企业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石油化工桩基检测项目 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font-size: 20px;">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size: 20px;">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size: 20px;">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6需要网站证明的内容,要提供真实的网站截图图片。

5.项目经理要求

5.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工程序列级及以上职称。

5.2 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石油化工桩基检测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

5.3不得同时担任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重要岗位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人员资质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允许分包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 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

2.投标人 2020 1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以上2项内容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五)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相关设计文件。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桩基检测(桩及地基静荷载试验、基桩动力检测),桩基检测内容与检测数量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要求确定,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标准规范,详见技术附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有伪造业绩的,其投标予以拒绝,招标人保留向该投标人索赔的权利,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2-23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3-3-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font-size: 20px;">4.3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 500/标段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03-15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style="font-size: 20px;">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03-15 08:2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style="font-size: 20px;">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人支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 刘维岩

电 话:0432-63983189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lwya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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