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2-22
扬州软件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至杭李路、南至韩许河路、西至罗庄路、北至裔王路(GZ208地块);
2.2工程规模:占地约4.24万m2,总建筑面积约24.99万m2,地下建筑面积约10.8万m2;
2.3招标范围:扬州软件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及相关检测服务;
2.4检测服务期:6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约13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且副本附表注明的检测项目包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钻芯法检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7.2投标人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7.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5市外企业投标前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完成备案手续;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