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公示
2023-02-22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2-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光谷大厦装修及完善工程方案深化及扩初施工图设计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备【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建湖县冠华路南侧、上海路西侧地块。
2.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78441平方米,建筑面积35887平方米,容积率0.45,建筑密度22.2% ,绿地率35%,具体用地界址见附图。
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室内墙,板顶,地面装修,室内门窗,各设备系统(水,电,排烟等)的室内布线及相应的装饰,灯具插座,插口,开关,消防;室外外墙立面根据最终的效果图要求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真石漆等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及根据甲方要求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设计变更等全部内容、跟踪技术服务、现场指导、工程分部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合格”标准。
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及扩初施工图设计,提交图审中心图审;其中:
①合同签订后 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并通过招标人确认;
②初步设计取得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套设计蓝图及电子版;
③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图审或评审论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湖县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开发区明星路6号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 系 电 话: 13851178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居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 : 13961998807
2023年02月22日
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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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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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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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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