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购置生产类低值易耗品(第三次)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3年2月23日—— 2023年2月27日)
| 项目名称
| 涪陵卷烟厂购置生产类低值易耗品(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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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公 告 编 号
| FYZB2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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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 联系电话
| 023-7226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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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6250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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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卷烟厂购置生产类低值易耗品(第三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申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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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涪陵兴光化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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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耐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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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 中标人
| 重庆申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元)
| 7115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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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兴光化建有限公司
|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 (元)
| 7189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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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耐固科技有限公司
| 不含税单价报价合计 (元)
| 712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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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
| 详见清单最高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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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重庆申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91500114588945397Q
涪陵兴光化建有限公司9150010220855861XR
重庆耐固科技有限公司9150010256162182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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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规范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3-7210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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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3年2月23日 (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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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申请履约保函/低价风险担保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