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分析及标准编制技术服务采购招标方案
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分析及标准编制
招标编号: ZY23-XJH08-FW003-0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概况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八条要求,涉及废水回注的,应当论证回注的环境可行性,采取确实可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监控措施,不得回注与油气开采无关的废水,严禁造成地下水污染。在相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发布前,回注的开采废水应当经处理并符合《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等相关标准要求后回注,同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污染。
塔里木盆地碳酸盐岩油气藏分布较广,为解决油田目前碳酸盐岩油气藏注水没有对应水质指标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只能使用《SY/T5329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设计、运行污水处理系统,造成投资浪费和运行成本高起的问题,根据油田公司2022年7月29日地面采出水系统“关、停、并、转、优”技术方案审查会关于加快推进碳酸盐岩注水替油水质指标企业标准升级地方标准的要求,拟实施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分析及新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1)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的编写及技术审查;
(2)开展塔里木油田碳酸盐岩油气藏注水现状调查及资料收集;
(3)依据甲方提供的现场试验、监测数据以及实验室试验数据,完成数值模型模拟工作;
(4)编制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分析标准征求意见稿,配合完成各方意见征集和专家评审,完成标准送审稿并报送审查。
2.3考核指标
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分析标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
(2)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标准送审稿,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3)碳酸盐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应涵盖塔里木油田主要碳酸盐岩油气藏类型。
2.4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个月。
2.5技术服务地点:库尔勒市、乌鲁木齐市、塔里木油田生产现场。
2.6 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
3.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参与制定或修订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以标准计算。(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开展过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和环境监测服务。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文本复印件,技术咨询服务和环境监测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以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等。
3.3技术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参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发布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发布程序,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研究团队成员8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清单、人员简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提供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提供公共网站的查询截图。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3年02月24日08:00至2023年03月01日23:59: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在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 系 人:舒丹
电 话:0996-21761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地 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
邮 编:838202
联 系 人:吴中银
电 话:0902-2771392
电 话:wuzhongyi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吐哈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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