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为20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按e交易平台系统缴纳。
缴纳方式:
(1)e交易钱包支付
竞价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钱包充值的时候一定要用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网银转账,不能使用其他银行卡转账,否则会被识别为无效余额;转账不支持支付宝、、ATM机,否则会导致没有退款路径。
(2)网银转账
户 名: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601240000005754000001
开 户 行:南京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保证金直接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委托人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司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委托人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3点所列情形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承租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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