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重点〔2019〕490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以长交批〔2020〕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轮胎式正面吊运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保险、装卸、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取证、试运行、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提供专用工具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工程轮胎式正面吊运起重机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拟采购1台45t轮胎式正面吊运起重机及配套集装箱电动自动吊具,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保管、保险、装卸、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取证、试运行、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提供专用工具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等工作。各设备及货物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建设工期
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且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表中采购内容所需及其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保险、装卸、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取证、试运行、检测、验收、人员技术培训、质保及售后服务,并提供专用工具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等工作。各设备及货物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45t轮胎式正面吊运起重机及配套集装箱电动自动吊具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2.7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且验收合格。
2.8交货地点: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制造商必须依法取得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流动式起重机械)且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起重机型式试验合格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流动式起重机械)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招标范围的起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3.1.3同一设备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1.4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取得制造商的合法授权,且制造商不得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代理商不得代理两个或以上的品牌设备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在近一年内(2022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3台45t或以上轮胎式正面吊运起重机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对应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4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情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4.2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3月1日(含)17:00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交通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后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3.1形式: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承诺”。
5.3.2 提交方式:采用承诺方式提交投标担保的,需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四、投标承诺”的规定,承诺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要求单独递交纸质的承诺文件。
5.3.3 因投标人的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湘江北路一段462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0731-82579782
招标代理:长沙弘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板仓南路29号和向阳路10号新长海中心写字楼C座1601房
联 系 人:黎先生、黄先生
电 话:0731-84870123 18907498281
传 真:0731-84870123
电子邮箱:20188602@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
联系电话:0731-88151213
10.其它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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