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2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产焦量2.4吨/天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济宁市嘉祥县嘉诚路60号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1个月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1套,包括一步法碳化-活化立式制焦炉、二次燃烧炉、燃烧器、除尘器、高温换热器、低温换热器、空预器、电加热蒸汽过热器,以及相关电器柜、控制柜及其他辅材和配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制焦炉或锅炉燃烧器或蒸汽加热器或换热器或除尘器的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能反映上述内容页、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3月0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一步法制焦中试试验台设备招标"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9-82001204
电子邮件:ycl37625154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白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06
电子邮件:hnzbqh@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