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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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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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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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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3】QT1011号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万元
采购需求: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第三方评估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履约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3月0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2、获取方式可采用:将报名资料现场或邮寄快递至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招标代理部)。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须以现金或对公转账方式(不支持支付宝、支付)打入以下账户,售后不退。
收款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行号:3133 3208 2512
银行账号:500101220014198540267
4、报名资料为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③报名费缴款凭证。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要求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的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发布媒体为:宁波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34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燕平、郑辉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03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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