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敦煌阳光沙州大酒店长华物业项目组猪肉、蔬菜、海鲜、禽肉、蛋类采购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敦煌阳光沙州大酒店长华物业项目组猪肉、蔬菜、海鲜、禽肉、蛋类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CZ06-WZ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敦煌阳光沙州大酒店长华物业项目组猪肉、蔬菜、海鲜、禽肉、蛋类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敦煌阳光沙州大酒店长华物业项目组猪肉、蔬菜、海鲜、禽肉、蛋类采购。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两年(如招标人不再承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长华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业务,招标人有权即时终止该项目的采购工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乙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甲方未完成供应商的替代工作前,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继续执行合同相关约定,直至与新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再行终止合同。)采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4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合同及对应发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或者提供盖本单位公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三个提供任意一项。
3.4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6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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