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 (项目编号:2023XYGL-ZCCS-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YGL-ZCCS-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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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110 | 110 | 其他服务 | 以市内六区为中心并辐射周边区为工作区域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 第2包 | 是
| 30 | 30 | 其他服务 | 以滨海新区及其各功能区为中心并辐射周边为工作区域的工程质量检测评价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
(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提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10.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到 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2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不可被同时选定为供应商。磋商顺序为第1包、第2包,在第1包中被推荐为供应商的单位不参与第2包评审;2、投标前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街道安融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2813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5 号北方金融大厦11层FH座
联系方式:022-2312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17622398352
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