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3362023000010
二、项目名称: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298号4栋603号 | 685,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乡城县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 乡城县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 质量要求:1、本工程的监理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监理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四川省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文件、规定。投标人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监理工作。
2、供应商按照总体及各阶段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本项目建设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人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的全过程监理。同时,供应商要协调采购人、各承建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各参与方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建设的技术、管理或专项建议,将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保证采购人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监控、督导和评价项目建设参与者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本项目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和有关政策的要求,避免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协调管理项目实施团队、项目各承建方的工作关系,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实现良好的工作沟通;对项目详细设计、部署实施、建设过程中的合规性、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进行日常监理工作记录,进行信息管理和资料管理,按规定出具监理报告;审核项目中采购人和各承建方的各建设项目合同,并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通过供应商和监理工程师的勤奋而谨慎的工作,力求项目的总体目标得以实现,确保项目整体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 685,2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妙
、
全洪江(采购人代表)
、
蒲碧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乡城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
乡城县香巴拉镇德西街
联系方式:
18227487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方式:
18280054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电话:
18280054342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8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