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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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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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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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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
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审批投备【2022】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尊园路南、朝阳河东
2.2规模:新建塔楼:17070㎡,员工宿舍楼:2555㎡,和已有建筑的改造部分,项目总投资约 1.28亿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177001003
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
在水一方大酒店装饰改造工程室内装饰施工。包括室内精装修、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0000.00
240
21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含)以上且同时满足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2-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1.请投标单位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资审文件附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苏清办【2019】3号文和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相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间的单位(如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文件执行)。 9.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三家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10.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国发国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1.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申请本项目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12.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牵头单位必须是有装饰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出具。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00:00至2023年03月10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7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京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街185号
地 址:
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戴杰
联 系 人:
林伯鸿 、顾梦飞
电 话:
0512-65121452
电 话:
0512-67256848转1648
传 真:
传 真:
0512-6725780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62553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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