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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仓山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安新区渣土清运工程(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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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仓山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安新区渣土清运工程(施工)-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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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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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新区渣土清运工程(施工) 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 以福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15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东至城门洲路,西至福峡路,南至福峡路,北至城峰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拆除面积201123.84㎡,本次外运建筑垃圾量约6.777万立方米;本项目前期已启动实施拆除,本次招标仅考虑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安新区渣土清运工程,东至城门洲路,西至福峡路,南至福峡路,北至城峰路,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为准;砖混结构面积125429.37㎡,砖木、木结构面积23259.24㎡,棚、杂搭结构面积52435.23㎡,所有渣土清运至指定渣土收纳点。招标内容:所有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废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等必须清理出场并平整场地至原室外地面标高等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6301195元,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工程(榕财建【2018】112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6301195元,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万元~3000万元,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3011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还应满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实行)>的通知》(闽建建[2016]17号)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 09:00:00 至 2023-03-01 18: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3-20 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 邮编:350018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3499436, 传 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电话:15506905263, 传 真:/ 联系人:林泽锋、余明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商务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428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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