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备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
3.2.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8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 月28 日至2023年03月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网(网址:
投标人需在泉州市公共资源网办理 IKEY,并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报名号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9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3 月23日10 时0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网(.cn);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其他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基数)为369353700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896728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 和.cn)、泉州市公共资源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惠安城乡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科山森林公园1号,邮编:362100;
电话:0595-87310597传真:/ ;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村325号,邮编:362123;
电话:0595-87383922传真:/ ;
联系人:小赵。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帐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7300100100214423,35050165610700000750。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