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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省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 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21]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歙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

2.2项目编号:HJSGC2023G010

2.3建设地点:歙县

2.4建设规模:主要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①、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鲤鱼潭清淤治理工程、生态拦截沟渠建设、土地处理系统建设等,②、1803 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包括土壤原位钝化工程、农艺综合调控工程、种植结构调整工程、植物修复工程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①、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芳塘清淤治理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工程等;②、1947 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包括农艺综合调控工程、种植结构调整工程、植物修复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4620万元。

2.5计划工期:5年;其中建设期(含设计周期)12个月,运维养护周期48个月(含效果评估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设计和施工、材料供货、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和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工作,详见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一期和二期初步设计,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项目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相应的勘察及补充调查工作)、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和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2)采购: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全部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及售后等。
(3)施工: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完成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4)运维服务:污染源治理工程完工后运维服务4年,包括日常维护、水质检测、绿化养护、周边环境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标准;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标准;满足《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初步设计》要求,达到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修复目标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的验收。

2.9合同估算价:约4620万元

2.10项目性质:环保工程EPC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甲级资质 ;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 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5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双方均认可;

(3)招标公告3.5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

4.3 特别: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下载,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 户 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账 号:520854971481000002002416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 日8时00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第/开标室(地址:/)。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天都大厦1301室

联 系 人:潘先生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559-6537191 电 话:0559-2512559

电子邮件:/电 子 邮 件:1204911485@

10 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12729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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