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工业园区华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2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光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光泽县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210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光泽县华桥乡官屯村。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仅对一期进行招标,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厂房不超过70000平方米;综合楼3幢,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建设园区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3000吨/日;建设园区道路全长1150米;配套建设给水管1150米、雨水管网1150米、污水管网1150米、电力管线3450米、通信管线3450米、消防等相关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一期估算投资约20000万元,最终以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2.4.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2.4.2 招标类型:投资、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一期的投资、建设(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1)投资范围:要求中标人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度不高于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2)建设范围:
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一期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边坡、地基基础、一般土建、室内外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通风空调、钢结构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期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范围:本项目一期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其他:1)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4)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3)项目运营范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标准厂房的招商、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及项目配套的经营管理(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2.5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22个月,自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次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节点工期约定详见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运营期3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三(3)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建设期延长/缩短,项目运营期年限不变,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项目投资须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2)勘察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发包人等有关单位的审查;(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 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3月8 日23:59:59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3 月27 日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 月27 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合同文件。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合同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合同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n和.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华创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光泽县华桥乡文明街水利工作站
邮编:354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7792456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szzxywyb@
电话:0591-28059650、0591-28059637
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光泽县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杭川镇洪济路15号
联系电话:0599-7955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