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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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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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75.00
|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5<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6分,每低于1%扣0.4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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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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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6.00
|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满分2.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专业支护、相邻设施保护、调排水工程(调排水的线路、设备选用以及对交通影响、环境保护)、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2.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非开挖修复、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及保护等重点难点分析,满分2.0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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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1.50
|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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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1.50
| 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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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1.50
|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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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1.50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3、安全专项方案,满足工程要求,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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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1.50
| 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满分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满分1分;有瑕疵,酌情扣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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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综合标评分标准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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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管理机构
| 3.00
| 1、项目经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得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给排水专业或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给水排水施工)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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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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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2.00
| 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须包含非开挖修复工艺),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经理业绩赋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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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经理业绩
| 2.00
| 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须包含非开挖修复工艺)并担任项目经理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经理业绩赋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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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用分
| 4.00
| 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水规字〔2022〕2号)执行。信用等级分值以最新公布的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赋分。注:南京市水务局网站—招标信息—诚信公示—《关于南京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中标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2022年11月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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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诺书
| 0.50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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