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3-03-02
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咨询
GLSYJC-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咨询
已由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GLSYJC-1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GLSYJC-1
标段
(1)项目概况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中开展质量检测技术咨询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质量检测技术咨询单位。
(2)招标范围
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两个标段(GLSYJC-1、GLSYJC-2标段)、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三个标段(GLJC-3、GLJC-4、GLJC-5标段)。本次招标为GLSYJC-1标段。
GLSYJC-1标段:负责高淳区公路工程及江南片区水运工程质量检测及技术咨询。
上述标段区域的划分为暂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对此检测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结算时所报费率不调整。委托人将根据检测单位的服务质量、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检测成果分析能力等对检测单位进行评价,视评价结果,委托人有权调整工程检测具体工作。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质量监督工作涉及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并对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出相关质量管理建议,出具质量检测分析和技术支持报告。
(3)服务期:预计自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共365日历天。检测单位应根据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检测工作,同时在下一个周期检测单位确定前应继续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乙级和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乙级和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公路和水运工程的质量检测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2021年的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个人信用等级近五年内(2017年至2021年)无信用差记录且无两次及以上信用较差记录。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1 09:00
至
2023-03-08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22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6)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5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具体推荐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
南京市江东北路397号航道大厦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25-89608519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25-84719909
传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