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六合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需环保设施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2)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2019-01-01至2023-02-28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的类似业绩(含污废水处理及废气处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注:如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以上要求业绩相关指标的,则还需另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业绩,则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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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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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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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