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评估询价公告
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年资产评估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汕头航空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评估。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1273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包含房产及设备资产评估,待评估房产10处,待评估设备资产约343项,本项目采购1家入围“南航集团2023-2024年评估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类)”的供应商。本项目根据所在地区、资产属性、产权数量、面积等,参考历史资产评估项目服务费用情况,设定本项目总预算(限价)75260.00元,具体如下:
1.5.1 待评估房产10处,包含汕头航空有限公司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北区2幢201号房(即奋发园201)、位于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闲置房产6宗;以及位于揭阳室空港经济区揭阳潮汕工作区内涉及南联揭阳分公司承租的航空配餐楼、机供品仓库、综合服务楼108室。
序号
| 标的
| 面积
(平方米)
| 项目预算限价
(含税,元)
|
1
| 奋发园,1宗,出售评估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北区2幢201号房全套
| 938.27
| 6360.00
|
2
|
南航大厦,6宗,出售评估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北幢603号房全套
| 101.36
| 10600.00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南,北座)北座403号房全套
| 103.36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南,北座)北座2005号房全套
| 155.29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南幢803号房全套
| 101.36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南,北座)南座1505号房全套
| 151.38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南,北座)南座1605号房全套
| 151.38
|
3
| 航空配餐楼,出租评估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登岗镇云湖路与蝴蝶路东北角汕头航空有限公司航空配餐楼
| 3334.58
| 21200.00
|
机供品仓库,出租评估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登岗镇云湖路与蝴蝶路东南角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机供品仓库
| 310.32
|
综合服务楼108,出租评估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登岗镇云湖路与蝴蝶路东南角汕头航空有限公司综合服务楼108
| 23.94
|
1.5.2 待评估资产设备约343项,包含厨房机器设备、电梯、货架、车辆、监控设备、对讲机、空调、电脑等等,设备资产原值约562.17万元。目前该批设备出租给南航集团内部单位使用,租赁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序号
| 标的
| 数量(项)
| 项目预算限价
(含税,元)
|
1
| 设备资产,出租评估
| 约343
| 371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3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评估项目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奋发园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朝阳庄北区
| 合同期限1年。自项目启动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后按南航相关单位审核意见修改,公示、备案后出具评估报告报告终稿。
|
2
| 南航大厦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
|
3
| 航空配餐楼、机供品仓库、综合楼108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揭阳潮汕机场工作区内
| 合同期限1年。自项目启动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初稿,后根据相关单位审核沟通后出具评估报告终稿。
|
4
| 设备资产
| 广东省揭阳市空港经济区揭阳潮汕机场工作区内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 参与本次询价(采购)须是入围“南航集团2021-2022年评估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类)”的供应商。(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
邮编:51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女士,0754-87282539
EMAIL:wujieyi@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30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8253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汕头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盛工业区春江路28号汕头航空有限公司705
联 系 人:耿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8251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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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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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附件:
设备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