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山坡道路及景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3ZB0307(S))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山坡道路及景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307(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山坡道路及景观工程,包括新建山路并铺贴花岗岩;原有山路铺贴花岗岩台阶;配套景观;草坪灯等,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应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8月-2023年1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的磋商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51275318@),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须提交以下材料:(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要求的材料、拟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山坡道路及景观工程,包括新建山路并铺贴花岗岩;原有山路铺贴花岗岩台阶;配套景观;草坪灯等,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3、采购预算:33万元
4、最高限价:33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熟镇润湖大道401号;联系人:薛旻 18936032220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内含商务标、技术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软件及excel版,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25-89668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郑莹
电话:025-58835827-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