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双亲聚氨基十六醇酯采购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双亲聚氨基十六醇酯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3-XA310-WZ5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采用定商定价采购。招标范围为:双亲聚氨基十六醇酯,预计量为 1500 吨,包装要求为袋中袋(内25kg/三合一包装袋外吨袋),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本物资为非危化品,是生产抗盐型稠化剂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主要使用单位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咸阳石化公司。质量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技术要求。质保期为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预估采购金额:3300万元。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下表:
物资需求明细表
项目名称 | 包装及承装规格 | 最高限价 (元/吨) | 预计采购数量 | 到货点 |
双亲聚氨基十六醇酯 | 袋中袋(内25kg/三合一包装袋外吨袋) | 22000 | 1500 | 礼泉、银川,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22000元/吨(含13%增值税到站价)。
2.2 交货期: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10-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3-5天/次;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环城北路东段,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2.5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6 技术要求:
2.6.1 技术指标
项 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粉末,不粘附 |
气味 | 无明显刺鼻气味 |
筛余量,(60目,%) | ≤10 |
固含量,% | ≥90 |
pH值 | 6~8 |
粘度(0.35%,30℃,4h),mPa·s | 65~80 |
溶胀速率(0.35%,30℃,0.5h),% | ≥100 |
抗盐性能 | 10%氯化钙水溶液 | 粘度(0.35%,30℃,4h),mPa·s | ≥50 |
粘度保持率(0.35%,30℃,4h),% | ≥70 |
标准盐水 | 粘度(0.35%,30℃,1h),mPa·s | ≥20 |
粘度(0.35%,30℃,4h),mPa·s | ≥65 |
交联性能(交联剂AS25) | 形成冻胶 |
耐温耐剪切能性能 | 基液(0.35%,70℃,170 s-1,60min), mPa·s | ≥50 |
冻胶(0.35%, AS25,70℃,170 s-1,60min), mPa·s |
分散性 | 无鱼眼或包裹颗粒 |
(应用指标)破胶液表面张力,mN/m | <30 |
投标人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应满足上表中所有技术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3.4 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标准备案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企业标准应为投标人或代理制造商的;若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标准文本内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4.3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3.4.4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若同时参加,均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项目的生产厂家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同时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的反应釜(或搅拌罐)、流化床、粉碎机的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反应釜(或搅拌罐)、流化床、粉碎机的购置合同及发票且生产设备为制造商自有的。若反应釜(或搅拌罐)、流化床、粉碎机的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评标前18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5投标人必须遵守《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
3.5.1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出现以上情况参与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4日内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网上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柒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费用缴纳平台(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03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曹晓虎 | 联 系 人:刘娟蔡坤 |
电 话:029-86507082 | 电 话:029-68934565 |
| 电子邮件:liujuan_xa@ cpmc029@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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