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SH-ZXSJ-2023-WZ-002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120万吨/年乙烯装置电加热器2台。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4、交货期:2023年11月。
5、交货地点:吉化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6、质保期: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投用后 12 个月或货到现场 18 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在此期间,若产品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维修、更换。
7、合同估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安装调试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30%预付款,30%进度款,35%货款(发货后),5%质保金。每笔付款的支付条件见合同模板。
10、数字化交付要求:供应商报价文件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数字化交付项目供应商交付规定》的要求,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防爆电加热器的投标方应持有电加热器防爆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代表功率不得小于工艺电加热器数据表中参数功率;当工艺数据表未标明参数功率时,代表功率按不得小于1000kW。进口防爆电器、元件还应提供有效的ATEX认证证书等。
3.1.3防爆电加热器的投标方应持有防爆电加热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代表功率不得小于1000kW,且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制造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电加热器壳体容器的具体制造单位。电加热器容器制造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至少为D级(新证)设计许可证,或持有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5电加热器容器制造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至少为D级(新证)生产许可证,或持有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为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6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2019年第44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投标方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低压电器在“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6.4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03-08 08:00:00至截止时间 2023-03-14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03-30 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6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本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5.6 开标时间:2023-03-30 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8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或成交人支付。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386.
电子邮件:jh_zbfs2@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 黄奕桐
电 话:0432-63983321
传 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huangyt@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