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广东交科检测有限公司 | 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是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和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对路基、路面、隧道、桥梁(含桥梁荷载试验)、涵洞和通道、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的抽检项目进行交(竣)工检测;对机电工程(包括标段范围内,全线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供配系统、照明系统及隧道机电系统等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进行交(竣)工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提交相应检测报告,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进行交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竣工验收的试验检测工作。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养护和维修处治建议,为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 | 本次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分1个合同包(1个标段),检测内容为对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沿线路基、路面、桥涵(含桥梁荷载试验)、交安工程及机电工程进行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对沿线交安设施技术状况进行检测,并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对交工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协助招标人完善质量管理,完成内业资料,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协助完成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融安至安太段)竣(交)工验收工作。 | 交工验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日止(含交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竣工验收服务期自通过交工验收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日止(含竣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开始检测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 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2182-2020)及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广西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广西补充规定(试行)》(交基建[2005]25号)的检测项目及频率开展实体检测工作,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增减检测项目和频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