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3-G2-990035-HCJS(招标文件编号:GLZC2023-G2-990035-HCJS)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环城西二路191号
中标(成交)金额:425.04757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莲花,韦敏,顾生玖,徐建英,张苏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75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不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4.未成交情况:
未成交供应商 得分 排名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95.34 2;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9.44 3;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87.07 4;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85.04 5;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2.97 6;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2.29 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公安局漓江风景名胜区分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八桂路2号
联系方式:赖先生0773-2819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联系方式:罗欢0773-588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
电 话: 0773-588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