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静海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项目编号:THXA2023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静海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A20230301
项目名称:静海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万元
最高限价:584.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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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包 | 是
| 640 | 584 | 其他建筑工程 | 天津市静海区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涉及静海区良王庄镇、沿庄镇、双塘镇、子牙镇、梁头镇、唐官屯镇、陈官屯镇、独流镇及团泊镇辖区内的28处水闸及13座扬水站的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上述水闸、扬水站进行维修改造,其中水闸部分主要为金属结构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更换,配套土建维修改造;扬水站部分主要为水泵、机电设备的维修及更换,配套土建维修改造并增加计量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7月31日前完工(应在汛期前完成全部水下作业部分,保证不影响渡汛,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职工,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由供应商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4)如供应商项目部人员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B.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中国、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到 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三)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的价格扣除。
(四)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王路17号
联系方式:022-2891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联系方式:18602628070,022-83971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鹏
电 话:18602628070,022-83971976
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