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01]FJTH[GK]2023002(招标文件编号:[350901]FJTH[GK]2023002)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及后续项目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3601-01
中标(成交)金额:33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 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及后续项目管理第三方服务 | 1.进行示范项目申报产业预评价:从第三方视角审视宁德市具有申报条件的产业发展成效,结合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申报要求,评估宁德市具有申报条件的产业发展现状与申报要求相比具备的优势,最后建议有竞争力的产业进行申报工作。 2.制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就选定的产业,以争取成功申报示范项目为目标,科学谋划开展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作的总体思路,详细编制三年工作目标、举措、内容等,协助撰写“福建省(宁德市)外向型产业链提质增效示范工作申报材料”。 3.协助示范项目正式申报:完善宁德市示范项目申报的相关材料,并协助其形成正式申报请示文本,争取国家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支持,推动宁德市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力争示范项目的成功落地。 4.协助完成示范项目申报成功后的落地工作:协助宁德市完成示范项目申报成功后的落地工作,力争宁德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进行推广。 | 1.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成立专门的专业团队负责该项目。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4名的协助人员。需提供人员清单。 2、投标人投标响应时需根据招标内容要求,提供宁德市外向型产业申报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的总体思路及初步框架。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4、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 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5、投标人应提供完整、详细、明确的项目服务方案、承诺和保障措施,包括项目负责人、资料的收集等;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及交接的事务,投标文件未提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 同签订之日起30日交货 |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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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森评审专家:陈道举、陈斌、金波、林振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高按3万元收取)。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我司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专户: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321?0401?0400?22473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宁德市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申报及后续项目管理第三方服务:3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2、未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ndthzb@。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商务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0号
联系方式:2878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郑石仲/古晓丽 0593-206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石仲/古晓丽
电 话: 0593-206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