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DXFZC20230040(招标文件编号:SCDXFZC2023004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新都镇城守片区、高桥村等土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1栋2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新都镇城守片区、高桥村等土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新都镇城守片区、高桥村等土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具体范围以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明细表为准。 | 1.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6号)的技术要求进行,综合影响地价的多种因素进行评定。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委托评估的土地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全面详细的记录以上工作过程和内容,并妥善存档备查。2.符合其他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采购人规范的数据格式,做好采集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数据验收合格和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3.工作原则要求:(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2)合法原则。市场价值评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查勘的数据、资料和现场查勘工作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3)真实原则。查勘人员所查勘的数据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凭空捏造、私自篡改数据,应妥善保管工作底稿和各种表单。(4)一致原则。对需要主观判断的指标,口径和标准应保持一致,确保指标可比性。(5)全面原则。现场查勘应在确定的查勘范围内,全面了解土地相关信息,确保全面覆盖。不得以此拖延作业时间。(6)效率原则。运用恰当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价值的准确性,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4.人员配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具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5.服务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相关商业信息及最终成果报告不得泄露或另作他用,若因成交供应商泄密,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以及其他评估所需的资料;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20日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 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新都镇城守片区、高桥村等土地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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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棋(采购人代表)、王敏、杜双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80%执行。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评估费用作为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价:按照《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收费标准的58%计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城时代9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60322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鞠先生、张先生,028-8391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鞠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28-8391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