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0CEJ0259-01(招标文件编号:23-10CEJ0259-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制冷系统大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500号6幢
中标(成交)金额:21.943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捷联克莱门特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制冷系统大修 | 更换B机组C4机头烧毁的压缩机;更换冷冻油、油过滤器、压缩机输油管、干燥滤芯、制冷剂等,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30个日历日内执行完毕。 | 所提供的服务需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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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振沪、饶炫、钱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3)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开户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坊七巷支 行;账号:901023401001000005359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291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钱卫/0591-88015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陈星/0591-83718387/13720838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星
电 话: 0591-8371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