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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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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2000166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蓉思德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
1,3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蓉思德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运行维护服务
运行维护服务
本项目的维保服务范围包含广安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含直属一二三大队和车管所)数据中心机房、支队业务系统及外挂系统所含软、硬件、网络设备、外场红绿灯系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系统等信息系统
本项目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 28827.1-2012),《公安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 1043-2013)、《信息技术服务外包》(GB/T 33770.1-2017)、《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规定》
24小时×365天×3
本项目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GB/T 28827.1-2012),《公安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 1043-2013)、《信息技术服务外包》(GB/T 33770.1-2017)、《公安信息通信网运行管理规定》、《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业务用计算机“一机两用”的规定》
1,3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海
、
王建雄
、
阳天海
、
熊文
、
周银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计算。计算金额不足6000元的,按照6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69号
联系方式:
1390828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银顶巷13号1幢二层
联系方式:
1828267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敬先生
电话:
18282670292
四川豪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二次)招标文件(202302150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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