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3-03-10
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
设计总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国联第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总包(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以淮政发(2022)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国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位于205国道东侧、中海华邦西侧、化工路北侧、里运河南侧。
2.2 项目规模:计划新建规模处理污水5万m3/天的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规划污水处理10万m3/天;新建污水管网约6.5km,其中管径大于1.5m的排水管网约5.2km,建设提升泵站1座。同时设计配套再生水管网1.3km。(详细情况见设计任务书)。
2.3质量要求:合格。
2.4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各阶段与设计相关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创优以及施工现场所有配套设计服务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施工方案咨询论证、二次深化设计的确认、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贯穿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14.5万元。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7.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8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2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截止到投标截止日期)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 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方案)不给予经济补偿。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6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4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1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8.4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8.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淮安市国联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 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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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6号
| 地址
| :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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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 陈先生
| 联系人
| :
| 王先生
|
| 电话
| :
| 0517-83908062
| 电话
| :
| 0517-8355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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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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