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甲苯、二甲苯栈桥改造成套设备采购(二次)
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甲苯、二甲苯栈桥改造(甲苯二甲苯下海)
油气回收装置(YQ-1001)成套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3-SY24-WZ001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甲苯、二甲苯栈桥改造(甲苯二甲苯下海)油气回收装置(YQ-1001)成套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锦州石化兴海公司甲苯、二甲苯储罐需要增加油气治理设施---需要一套390Nm3/h油气回收装置。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询购技术文件: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甲苯、二甲苯栈桥改造(甲苯二甲苯下海)油气回收装置(YQ-1001)、 档案号:J18106305D-3014A(B)ST02-ET001-1 MR。
标段(标包)划分:/。
2.2 种类及规模:甲苯、二甲苯罐油气回收成套设备成套设备1套、规模390Nm3/h,要求采取“吸收+膜+吸附”或“吸附+浅冷”工艺,其中可以是变压脱附、不能是变温脱附、冷凝温度在4.5-16℃。具体供货范围及要求详见:锦州石化分公司资源替代转型升级项目---甲苯、二甲苯栈桥改造(甲苯二甲苯下海)油气回收装置(YQ-1001)、 档案号:J18106305D-3014A(B)ST02-ET001-1 MR询价文件。
2.3 使用功能:VOCs治理油气回收,满足环保要求。
2.4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询购文件J18106305D-3014A(B)ST02-ET001-1 MR询价文件。
2.5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现场指导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48小时内到场处理。
2.7付款条件:自物资到达现场验收合格,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性能考核达到性能保证指标(业主方委托有国家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合格),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合同价款10%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设备安装投入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到达买方库房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占 60%合同款。
2.8安装投用后不能达标运行,整改维修时间3个月,仍不能达到规格书指标要求,中标人自费拆除运走设备、合同终止,退回已付货款。
2.9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 。
2.10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见项目背景概况。
2.12交货状态要求: 分体供货、指导安装。
2.13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成套设备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工况的各种风险因素,对因其自身原因(如设备遗漏、选型错误、材料选择错误等)产生的安全隐患,必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对因中标人原因产生的设备损坏,由中标人无偿维修或更换。中标人承诺其工作人员已取得相应的资质,并且在提供技术服务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中标人承诺对因其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承担全部责任。在业主使用方操作无误情况下,中标人对成套设备设备的整体安全运行负有全责。见询价文件J18106305D-3014G(ST00-ET001-1 MR)要求。
2.1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采取“吸收+膜+吸附”或“吸附+浅冷”工艺。具体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J18106305D-3014A(B)ST02-ET001-1 MR询价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设备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4. 投标人须是制造商。
3.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整套设备防爆合格证,整套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BT4,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化工方面及相近行业,采用“吸收+膜+吸附”工艺或者“吸附+浅冷”工艺处理苯、甲苯、二甲苯油气(三种油气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的油气)回收设施的应用业绩(非改造、非检修业绩)最少两套,规模不小于300Nm3/h,应用业绩时间要求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以投用日期起算),尾气排放(三种尾气可以不同时存在)满足苯≤2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5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去除效率≥98%。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3.7.1.提供成套设备采购合同;
3.7.2技术协议;
3.7.3投用一年(含)以上业主委托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有2022年检测报告,确定正在运行。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份业主方认可的运行(或验收)报告。
以上资料应清晰显示业主单位名称、成套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厂家、处理介质、装置规模、具体工艺路线(“吸收+膜+吸附”工艺或“吸附+浅冷”工艺)、尾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排放标准的检测结果。 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业主联系电话。
3.8.投标人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3月10日18时至 2023 年3月17日18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 年3月24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1001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刘文权、陈克海 | 联系人:郭通博黄浩洋 |
电话:17604069978、17604062865 | 电话:024-826565130416-42646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sygtb@ |
开户银行:锦州市工商银行重庆路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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