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苏仙区磨心塘夜间文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苏项证〔2023〕57号,项目业主为郴州市福天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街区、临街商铺、深宅大院、酒店民宿、休闲亭、廊、牌楼等具有湘南民居特色的商业建筑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615平方米,其中地块一建筑面积10330平方米,建设2栋商业建筑(1#栋3层,层高约15米,建筑面积约2743平方米;2#栋3层,层高约15.5米,建筑面积7497平方米);地块二建筑面积10005平方米,建设2栋商业建筑,(1#栋3层,层高约14.6米,建筑面积约9124平方米;2#栋2层,层高约13.6米,建筑面积881平方米);地块三建筑面积10280平方米,建设1栋4层民宿酒店,层高约20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及相关批复和文件) ;项目立项备案总投资为 32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苏仙区磨心塘夜间文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龙门池社区白鹿洞街道磨心塘路两侧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615平方米,计容面积约22720平方米,总用地约34亩。
1.3工期要求:建设期+运营期共 10年 □天(日历日,下同)£月R年;
1.3.1 综合运营期:本项目综合运营期为 10 年;覆盖建设工期为 12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须在此期间组织企业招商、地产租售,并按期完成招商、出租、销售考核目标。发 包人委托承包人提供企业专项服务,并进行尾盘出租、销售等。建设运营期满后,承包人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该项目管理权,移交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1.3.2 建设工期:12 个月(其中设计工期及完成施工图审查共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1 个月)
(自1.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 EPC+O 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苏仙区磨心塘夜间文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综合运营全面负责。 1.4.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苏仙区磨心塘夜间文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调整优化设计、道路和综合管网及建筑物(含地下和地上),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图优化、基础、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节能、保温、道路、管网、景观铺装、建筑亮化、单体仿古建筑、消防、防雷等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及国家政策、强制性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内容;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燃气设计,协助安防、 通讯、电视、多媒体等有关专业公司完善设计等。设计深度要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且为最优化的施工图设计。 1.4.2 采购与施工部分:包括工程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办理报批、报建、报审、报验工作;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开挖及回填)、边坡支护、基础、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节能、保温、道路、管网、景观铺装、建筑亮化、单体仿古建筑、消防、防雷等、电梯、营销中心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工程预、结算、工程保修等。 以下项目不在本次采购与施工招标范围:项目供配电工程、园林绿化、充电桩工程、智能化。 1.4.3 宣传推广、招商运营、销售部分: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宣传推广、租赁、招商、运营服务、销售以及配合发包人办理产权登记,运营期满后的管理权移交等。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设计技术成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16年版),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且为最优化的设计(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以审核后的设计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
1.5.2施工质量: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5.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4运营质量:按招标人确定的出租及销售价格要求进行销售、租赁、招商,并按招标人确定的招商运营任务开展招商运营工作,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中标人为招标人销售和出租该项目写字楼、酒店、商业门面的对象必须符合项目定位的企业和商家。
1.6造价控制:执行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苏仙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全过程跟踪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苏委审〔2021〕2 号),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苏仙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20〕7 号),〕12综合运营费根据运营面积及收费标准结算。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运营能力,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2.6 运营单位要求:本项目营销推广团队人员(含运营负责人1人)配置不得低于5人(含 5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名单。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0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参照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3 年3月10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 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按要求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暗标资料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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