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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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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3-03-10 至 2023-03-13
撰写单位: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牛刚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402-00010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裕华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中标(成交)金额:65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葫芦岛市生态 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项目管理服务) 二、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工作内容:葫芦岛市生态 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 (项目管理服务) 四、执行标准: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者其他标准、规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 45 日历天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 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拥军、贺兰英、佟威、李春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8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葫路1-2号
联系方式:
0429-2122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315161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刚
电 话:
139042991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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