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本单位注册。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9日止(3年),承担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9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0.0000pt;">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