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南京溧水和凤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项目所需大米成套生产线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4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以供应商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2年09月至 2023年02月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5)其他要求:a、做到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的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b、提供所投设备的样本(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c、满足甲方对设备品牌的要求,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d、本项目是大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3.3要求只限:色选机、米机、砻谷机、旋振筛、抛光机、包装机、真空包装秤(专项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格式不做强制要求,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 2019-01-01 至 2023-2-28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大米加工生产线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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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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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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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