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及单位自筹。
2、本项目实行《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 号)文件,采用江西房建及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采用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若有相关补充通知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8、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9、按玉府办(2015)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保障金。
10、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000家,开标现场摇号应急预案:(一)通过开标系统对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随机编号在2000之外的不参与50家摇球;(二)从随机编号为1至2000的投标单位中,通过现场摇号机方式随机抽取50家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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