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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某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选取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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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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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单位选取
二、项目编号:2023-JHZSNJ-G4003
三、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象山县,公开招标工程总投资约550万元,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整修改造、道路整治硬化、机电施工等。因工程建设需要,招标需分3次组织,评标专家由建设单位组织抽选。
另约200万元工程需组织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工程量清单审查。
四、报名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具备可承担任务的造价咨询资质和招标代理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方资格声明函》);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5.其他要求:不接受具有“三资”背景或港澳台投资背景的企业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投标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代表近6个月社保证明;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单位近2年业绩统计表;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7.《报价方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8.响应不接受具有“三资”背景或港澳台投资背景的企业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格式自拟)
9.报价单(见附件1,需分别填写造价咨询费、招标代理费以及总价,加和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10.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单位中标后需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公司股东情况截屏,并附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发现存在“三资”或港澳台背景,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2023年3月21日9时30分召开询价会,报名单位委托代理人需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报价资料,具体地点咨询联系人,并进行短信报备。
七、选取方式
以总价为准的“合理区间内的最低价中标法”。当投标报价(均为人民币)超过浙江省规定的收取标准,或者超过报价平均值±30%的,视为不合理报价,所有涉及金额计算均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第2小数四舍五入。所有合理报价内的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当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询价。
具体限额如下:其中三次公开招标工程(投资约55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率限额为中标金额的0.55%(服务费预算为3.025万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费率限额为建安工程费的0.46%(服务费预算为2.53万元)。单位两批次询价工程(投资约200万元)招标控制价审查费和工程量清单审查费费率限额为建安工程费的0.52%(服务费约为1.04万元)。
备注:专家劳务费暂计0.6万元(不参与投标调整价格直接计入合同金额)。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总计按照组织3次招标会议进行实施,单次需专家5人,单次暂按2小时评标时间预付专家费。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参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印发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1〕240号进行执行,费用开支由招标代理单位代为支付,超出评标时间产生服务费的由建设单位在支付服务费同步进行支付。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方式:17686483068,0574-27778714。
张先生,联系方式:18505332032,0574-27778737。
公开阅览标书:造价咨询公告_2023315103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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