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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海口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废旧物资处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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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海口客运综合枢纽项目废旧物资处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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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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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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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海口客运综合枢纽项目
废旧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中交四航局江门航通船业有限公司海口客运综合枢纽项目需要,现需进行废旧物资销售,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海口新海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工号HTJ2170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一期工程的陆域,距离海口站约2.6公里。建设规模及概况:综合枢纽站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9.2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万m2(不含首层架空面积);地下建筑面积:0.9万m2;总建筑高度:45米;地下一层建筑功能为设备用房,首层为架空车库及部分设备用房,二层为旅客出港层及配套用房,三层为旅客到港层及配套用房(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废旧物资履行时间为2023年03月至2023年07月31日止,共4个月。招标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料、废电缆头(电线类、电缆类含绝缘皮)等,根据招标人不完整统计,废旧物资的基本构成如下:钢梁及钢柱上的吊耳及连接板、镀锌角钢、槽钢、镀锌管等边角料约51吨,电缆接线剩余电缆头约0.5吨,暂计约51.5吨,具体结算重量最终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废钢、废电缆头的定义:宽度小于100mm,长度小于1000mm的钢板;长度小于1000mm的型钢或其他认定不可利用的废钢等、废电缆头每段长度小于2000mm(规格不一)。在本招标期内所有废钢不分构成、不分数量均以废钢网( 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废钢铁、经营许可证、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必须有废钢铁、废旧物资项目;或直接用于加工、改制、冶炼的企业。(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2-4名员工长期服务招标人工作;具备为同类项目废钢处理的业绩。(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一定的资信和规模,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同类项目废钢、废电缆处理的业绩并提供证明。(5)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6)必备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委托书(非法人参加投标)、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7)选择性资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驾驶人员操作证、运输车辆合格证复印件资料给投标人。(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10)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3月15日至 2023年3月21 日16时,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1 日16 时至 2023年3月26 日16 时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style="FONT-SIZE: 14px; FONT-WEIGHT: bold; LINE-HEIGHT: 30px">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 3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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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废钢 | | 51 | 吨 |
| 2 | 废铜 | | 0.5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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