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陵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2023-03-15 17:59|发布单位: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4-06|项目监管地:江陵县|
【项目概况】
江陵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X-202303-FS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3-00603
3、项目名称:江陵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江陵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开展交通系统、水系统、绿地系统、能源系统、城市更新系统共5个系统的专项规划研究(详细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江陵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江财采发〔2022〕11号)“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等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及方式: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书到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登陆江陵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可采取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应为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城乡规划资质的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江陵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1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陵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陵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江陵县楚江大道41号
联系方式:15272629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 郝穴镇双港新街31号
联系方式:173714780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钱
电话:1737147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