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3-03-15
政泰路(孟河大道-顺阳路)拓宽工程设计项目
ZTL-SJ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泰路(孟河大道-顺阳路)拓宽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政泰路(孟河大道-顺阳路)拓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新行审政投〔2022〕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政泰路(孟河大道-顺阳路)拓宽工程南起孟河大道,利用老路线位往北延伸,依次与晨风路、艳阳路、明阳路相交,终点止于现状顺阳路,道路路线总长约1230米,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为50km/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道路路线总长约1.230km。道路红线宽度40米。(2)桥梁工程:跨越晨风河中桥1座,跨径1-20m,全宽41m。(3)管线工程:本次道路随道路同步建设雨水管线,改建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给水管、燃气管由专业管线单位随道路拓宽同步改造。(4)配套工程:随道路同步实施路灯、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924万元。
本项目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TL-SJ,招标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合同段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与报批)、施工图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安、通讯、绿化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综合设计,不含供电迁改及照明专项设计),设计阶段及后续全过程跟踪服务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与报批);
b.施工图设计;
c.协助发包人做好方案审查、报批、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编写施工技术规范、编写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施工现场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配合发包人办理评优申报等后续报批手续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设计周期:
(1)中标公示结束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概算审查;
(2)设计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齐全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图出图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专家会审;施工图专家审查会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提交施工图设计终稿。
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等级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确保通过专家会审,按要求取得批复文件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工程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企业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工作(上述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养护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截止递交投标文当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5)截止递交投标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7)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8)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9)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上述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养护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10)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225号
联系人:王科
电话:0519-85112692
招标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3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9-68952793
9.其他
9.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9.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3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9.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0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1 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7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9.8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