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3-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县2023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已由盐城市水利局(盐水农[ 2023] 7号) 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80%,县级20%,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射阳县临海、千秋、四明、海河、兴桥、新坍、特庸、洋马、合德、射阳港等10个镇区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生态河道40条长约201368m,河坡整修,两侧水面以上岸坡绿化,铺草皮96130㎡、撒播草种1693833㎡,局部木桩(水杉)防护单边长25484m(木桩长均为2m),河道疏浚约45万方,亲水平台2处。批复工程概算约2450万元,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内容包括射阳县2023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工程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态河道项目(合同内容应同时含草皮护坡和木桩护岸)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未能反映本项目要求的“生态河道”内容的,须提供由原招标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且书面证明必须明确该业绩中包含的生态河道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工程造价数据)和竣工图纸或原招标清单(提供的图纸或清单(可为复印件)作为书面证明材料的附件并加盖原招标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 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提供由投标人(不含其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8月到2023年2月)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水利部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A、B、C三类)。
(9)其他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有权部门认定的其他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本公告发布自2023年3月16 日至2023年3月22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7日9时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需现场踏勘提前与招标人联系,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 11.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 12.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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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分包人资格
| 本项目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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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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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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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T;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A=0.6;
投标人报价均值M: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11家(含11家)时,剔除二个最高报价、二个最低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7家少于11家时,剔除一个最高报价、剔除一个最低报价,少于7家(含7家)时,全部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S=T×A+M×(1-A)。
评标基准价S=T×A + M×(1-A)
备注:(1)投标有效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3)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7.4 最高投标限价:2310.00万元(含备用金7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5分值构成: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5分,施工组织设计:36分,企业业绩及项目管理机构:6分,企业信誉:3分;
7.6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投标报价 | 55 | |
| 1
| 投标总价
| 55
| 1、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55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在55分的基础上扣,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在55分基础上扣,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不足1%采用内插法,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36 | |
| 1
| 工场布置
| 2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以0.1分为一个扣分单位,无表述得0分。
|
| 2
| 施工导流
| 2
| 施工围堰打拆、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最高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以0.1分为一个扣分单位,无表述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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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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