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4-230140
一、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自行组织采购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一项目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100%比例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一项目位于A场址北部和西部区域风场,拟装机容量为416.5MW。主要项目有:8回路(第2-7回、第12回、第13回)计49台级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集电线路;1座220kV海上升压站(220kV,700MW)勘测设计与建造,全部3回送出海缆的勘测设计和3回220kV送出海缆的敷设。
2、招标范围:
本标段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采购范围包括:
(1)投标人应提供所有风电机组之间,以及风电机组与升压站之间的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3×95~3×400 38/66kV)及其附件;
(2)投标人应根据使用环境进行本次招标所有供货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包装、交货等工作;
(3)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检修电缆所需的其他必要附件、耗材和专用工具(含牵引网套);
(4)投标人应按标准完成电缆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海缆装船码头并负责办理船舶进港、靠泊相关手续,提供工厂监造配合及现场安装敷设指导、锚固装置和其它附件的制作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和测试的指导和配合,提供工厂监造配合及现场安装敷设指导、锚固装置和其它附件的制作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和测试的指导和配合;投标人负责完成敷设过程中的海缆分段切割后的端头铅封防水工作,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海缆终端的制作、安装和接地工作;
(5)投标人应负责余缆的存储、管理和维护,并提供余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海缆敷设完成后的余缆装盘和运输由海缆施工单位负责;
(6)投标人应免费提供3套耐压试验工装;
(7)投标人应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8)投标人应负责培训和在质保期内的维修;
具体详见附件1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一项目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3、采购数量:
采购清单中的海缆数量不含抽样试验段,投标人还应提供采购清单中各型号截面海缆的抽样试验段,并包含在总价中。本招标文件中所列长度均为暂估值,具体长度在海缆排产前由中标单位签订技术协议的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电缆按单价报价,合同据实计算,最终供货长度以招标人工作联系单为准。(采购清单详见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4、交货时间:
66kV海缆及附属设备供货计划:2023年8月1日前第一批海缆(首批15台风机)具备供货条件;剩余海缆2024年4月30日前全部供货交付完成,具体海缆规格、分段长度及交付时间在排产前确定。
5、交货地点:
66kV海底光电复合电缆交货地点为卖方工厂码头,交至买方指定的海缆敷设施工船上,附件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买方指定的码头/海缆敷设施工船。海缆敷设船舶进出接缆码头所涉及的进港、靠泊、离港、入江、过桥、引航、海事等手续的办理由卖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规程规范及采购人技术要求,符合采购人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 。详见附件1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标段一项目66kV海底光电复合缆及附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具备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要求的供货能力的承诺函。
4、投标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5、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必须具有海上风电项目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光电复合海缆产品供货业绩(含合同业绩);
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分工,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开标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响应人签到、解密。
(3)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灯彩街321号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1号楼1105(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金工,联系电话:15586378180。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201号
邮 编: 311122
联 系 人: 林工/金工
电 话: 0571-56625498/15586378180
电子邮箱: lin_ll@/jin_l3@
八、质疑投诉渠道
受理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话:0571-56628184
邮箱:chen_g3@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审计部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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